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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1月23日,记者获悉,市总工会开始全面实施“冬季援助行动”项目。
“冬季援助行动”项目帮扶的对象为已纳入困难职工档案,2010—2011年度采暖期完全由职工个人支付采暖费或自行解决居家取暖,没有享受政府采暖补贴政策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和市级及以上困难劳模。帮扶标准为:困难职工自行支付采暖费的,每户帮扶700元,自行购煤取暖的人员,每户帮扶500元,困难劳模自行解决采暖的,每户帮扶1000元。
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到为其建档的企业工会或街道工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件:房产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采暖费收据原件。
记者了解到,这次帮扶以困难职工档案为基础,依档帮扶,严格把关。对于符合帮扶条件,但没有进入困难职工档案的人员,各单位要及时将其录入困难职工档案中,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帮扶。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确保应帮尽帮,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家庭挨冻。(记者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