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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本市确定了进一步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八项政策措施。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严格落实低收入群众生活保障措施,确保价格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将春节一次性补助标准提高至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和特困对象每人800元,农村五保、低保和特困对象每人500元。
据了解,今年本市年终一次性补贴政策将进行两项调整。一是提高城市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对象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到每人800元;城市特困救助户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由单人户每户500元,二人以上户每人300元,统一调整为特困救助对象每人800元;优抚对象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200元。二是增加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特困救助人员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目前已经完成与财政局资金测算,专项资金将陆续拨付各区县,确保在12月底以前发放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