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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1月26日电: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本市落实低收入群体冬季生活保障措施,实行“价补联动”的补助机制,提高年终一次性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到每人800元。
据了解,城市特困救助户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由单人户每户500元,二人以上户每人300元,统一调整为特困救助对象每人800元。优抚对象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200元。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特困救助人员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专项补助金将在12月底以前发放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
与此同时,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无”家庭和优抚对象中非农业户籍无工作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家庭,供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城市集中供热低保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采暖费1250元以下的,按采暖费6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用户个人承担。此外,对城市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城市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每采暖季200元的定额补贴。(记者刘超实习生王宇晗王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