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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28日电(记者周润健)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天津将从四方面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天津市农委、市金融办《关于推动天津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天津将从四方面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
一是加大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及时足额保证中央储备、地方储备粮油信贷资金供给,加强收购环节货币资金管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对农业科技项目信贷投入。提升服务水平,推行贷款、结算、保函、结售汇一揽子营销计划,开办票据业务和资产买卖业务,推进牡丹金山卡和网银合作业务,提高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比例,加快发展国际业务和中间业务。
二是推广农业发展银行小城镇改造建设融资模式。支持农发行市分行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认真总结推广葛沽、军粮城示范小城镇融资管理模式,加强与农发行市分行的合作,力争每个有农业的区县都设立1个与农发行市分行合作开发的示范小城镇改造建设融资模式试点,加快推进郊区城市化建设发展。
三是推广华明镇“三区”联动和银政合作等融资模式。参照华明镇“三区”联动融资扶持模式,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力争每个有农业的区县都设立1个试点,并在具备条件的区县乡镇迅速推广。总结推广银政合作模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扩大规模、提高水平。
四是健全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制度。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努力探索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途径,重点抓好温室、大棚、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项目。进一步完善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加强保费和补贴资金管理。规范农业保险工作流程,强化理赔服务,防范各类风险隐患。逐步健全农业保险体系,研究建立农业重大灾情保险基金,不断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