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1日起正式实施,最大的亮点是修改了赔偿原则,“将减少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权益而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同时,精神损害也第一次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内。
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是新的《国家赔偿法》起草人之一,他在接受本台记者的专访时表示,修订前的《国家赔偿法》已经实施了十五年,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对于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权、对于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马怀德说:“(修订前的)《国家赔偿法》由于本身立法还有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显现出了它的不适应性,所以修改《国家赔偿法》对于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权、对于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还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国家赔偿法》的修订工作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据统计,共有2000多人次的人大代表提出了61个议案和几十个建议。马怀德教授表示相信,《国家赔偿法》的修订将对未来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以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更好的作用。
马怀德说:“《国家赔偿法》的修改,的的确确在推动中国尊重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特别在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方面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我相信可能对于未来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对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会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