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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纪念大会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公布,从1990年至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601件。
会议公布了一系列数字。1990年,《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在最初的5年里,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涉及15个行政管理领域,案件排名前6名的行政管理领域依次是公安、土地、城建、工商、卫生药品、环保,这6个领域的案件共570件,占同期全部案件的70.98%。
《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最近5年,即2005年至2009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则扩展到民政、教育、海关、土地整理、政府采购、综合执法等40个行政管理领域,几乎覆盖了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排名前6名的行政管理领域依次是拆迁、公安、土地、房屋登记、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这6个领域的案件共6020件,占同期全部案件的74.68%。(记者高立红通讯员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