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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因一楼住户拒不配合,致使楼内生锈的自来水管道无法改造,楼上18户居民不能正常用水。几经协调未果后,一楼住户被邻居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本市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赵某等18名原告与被告张某夫妇均为本市和平区一栋老居民楼的住户。该楼门共7层,张某夫妇住在一楼,18名原告分别住在2至7层。据原告诉称,该楼铸铁自来水管道由于年久失修,内部生锈腐蚀导致自来水无法向楼上运输,自2007年开始,水压严重不足,水质发黄有杂质。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自2008年开始对此片老楼进行自来水管道改造,但在对原告居住的楼门进行改造时,由于管道必须从张某室内经过,而张某夫妇拒不配合改造工作的进行,致使18名原告家中至今仍然无法正常用水。
为维护合法权益,赵某等18位住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夫妇配合供水部门对该楼门进行自来水入户改造,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妨碍管道改造工程的进行。
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针对原告方提出的诉求,被告张某的妻子朱某表示,居委会确实找其协调过,但是并没有说自来水管道必须要换,而是说可换可不换。另外,换水管必然涉及破坏地面,其与原告方对修复补偿费的数额存有较大分歧。上午10时,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