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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政法委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学习教育活动后,市一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出台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五项措施。
一是把学习教育活动落在实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采取多种学习形式,教育和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教育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深入查找党性党风党纪和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审判、执行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做好调配调度和统筹兼顾,解决“短板”现象达到均衡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将司法公正高效体现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使干警树立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履行规范的司法行为。认真解决涉诉上访案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着力解决尚未办结的疑难复杂案件,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努力减少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要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案件,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当事人和解,提高调解结案率。
五是进一步提高干警队伍能力素质。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水平,培育办案能力和标兵,造就知名法官,使干警的能力和素质全面提升,为创建全国一流法院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