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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召开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纪念大会,总结天津法院20年来贯彻行政诉讼法工作情况,部署今后工作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市政协副主席俞海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滕锦然出席纪念大会。
20年来,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372件,结案率达98.3%;审结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6809件,结案率达99.92%。在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判决维持、确认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予赔偿的共计5003件,占37.41%,协调解决行政相对人实际困难,促使原告主动撤诉的3472件,占25.96%。大量行政纠纷的妥善化解,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此同时,通过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建立健全法院与行政机关联系沟通机制,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等,逐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江必新对天津法院20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基本导向;坚持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争议,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坚持用合法性作为评价对错是非的基本准绳,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首要条件;是否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判断新时期群众工作做得好坏的核心标准;确实做到近民、亲民、便民,是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基础,因此,各级法院要为人民司法,竭力做好新形势下司法领域中的群众工作,在思想上近民、在感情上亲民,在行动上便民,在权益上保民,在效果上惠民。
江必新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在端正行政审判工作理念上狠下工夫,在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和狠下工夫,在强化行政审判工作的管理上狠下工夫,在创新化解行政争议新技术上狠下工夫,在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上狠下工夫,在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上狠下工夫,努力实现行政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散襄军在讲话中说,20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行政法官,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忠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李少平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天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天津在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