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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机、电脑等视频直播设备成了这次庭审的一道风景
昨日9时30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坐满了人。3台摄像机、3台电脑、2位技术员和1位切换视频的导播,预示着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庭审———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广东省首次庭审网络直播。南方日报记者全程参与发现,此次“初体验”总体顺利,但也有两次视频中断的意外。另外,直播赢得了一片赞誉和溢美之词,但也有人发出理性的质疑。
网络时代的到来,法官正逐渐习惯于在网络背景下工作,如何真诚地面对网民的“口水”和“拍砖”?又如何避免“舆论审判”?广东法学界和广大网民,都在这次“初体验”中,期盼这一新生事物能够更好地成长。
全国首次网络直播杀人案庭审
昨天上午9时30分,广州市中院的第一法庭内格外忙碌。众多媒体云集,现场除了有3台摄像机和几名记者的相机对着审判席,还有一套视频切换转播台和3台电脑、2位技术员和1位切换视频的导播,让这次庭审显得格外与众不同。当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org.cn)向全国甚至是全球华人,现场直播了一起故意杀人罪名案件的庭审。据了解,网络直播庭审在广东省尚属首次,而网络直播杀人刑案,在全国也是首例。
在旁听席上,除了有60名高校法律系的学生,还有30名提前申请获准旁听的普通群众。然而,由于一根网线连通法庭内外,在法庭外的电脑屏幕前,具体有多少人旁听了庭审,则无法详计。“一个大法庭,顶多容纳上百人旁听,但是今天庭审还没结束,网络直播的点击量就已经超过了7000次。”广州市中院研究室的法官这样说。
当天,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庭将组成合议庭进一步进行评议。
网民“灌水”“拍砖”同步“直播”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起诉书指控今年43岁的于秀歧因为与两个同伴合伙经营花场发生经济纠纷,持铁棍将男青年王某打死,将男子杨某打残,其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此,于秀歧以“当时没仔细看笔录为由”,推翻了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辩称打架是偶然发生的,自己顶多是犯了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对于两被害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123万元,于秀歧也有诸多辩解。
庭审中,记者坐在直播电脑前观看网友评论发现,众网民对于秀歧的表现看法不一。有的网民理智评论,也有的网民则“灌水”或“拍砖”,如此在庭审中就看到众多观点,让听惯案件的记者也感到新鲜。
“感觉法庭就是舞台!”庭审结束后,接受采访的网友刘先生告诉记者,法庭上如何传唤、如何举证、如何辩论,每项程序进行到哪个环节,都在屏幕中展现得清清楚楚,确实是开了眼界。“说实在的,一般不会去法院旁听和自己无关的官司,但是一直对法院审案子很好奇。既然有了庭审网络直播,我就会试着去看庭审,觉得这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案件的审判过程,很受教育。至于被告人是否应该判故意杀人罪,相信法官自能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刘先生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初体验”虽然总体很成功,但还是有小小的意外。由于调试声音和技术故障,网络直播有两次短暂的中断。不少网友先是“拍砖”,而后又宽容地表示谅解。“网络直播就比不直播进步”、“网上看庭审,很给力”。
直播时网友评论摘录
网友971151:12-0711:43
被告你很烦啊,杀了人就认罪吧,这么多话。
网友971217:12-0711:44
不应该把人打伤至死!生命权第一!
网友971218:12-0711:45
被告口才极好。
网友971217:12-0711:45
起码是过失杀人啦!
网友971199:12-0711:56
被告太狠,故意杀人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