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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南开区进一步扩大享受补贴摊位的范围,范围由原享受补贴的蔬菜经营者1000余户,扩展到蔬菜、粮油和禽蛋的经营者共1600余户,并根据物价局每天上报的物价情况,有针对性地扩展范围。同时,该区针对部分月租金低摊位实际补贴较少的情况,提高租金低摊位的补贴比例。月摊位费在300元以上的摊位,按2010年12月份补贴10%、2011年1月份补贴20%、2月份补贴10%的标准补贴;月摊位费在300元以下(含300元)的摊位,按照2010年12月份补贴20%、2011年1月份补贴40%、2月份补贴20%的标准补贴。(记者邢珊 通讯员吴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