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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邢先生说,当天晚上7点多,他下班回家,刚走到楼下时,忽然被一块木条砸到,“当时头部流血不止,一下就蒙了。”邢先生的儿子闻讯后,立刻将父亲送到医院救治。所幸邢先生的颅骨未被伤到,只是前额处缝了4针。从医院回来,邢先生的儿子找到了5楼的住户陈先生索要赔偿,邢先生表示,窗框是陈先生家的,掉下来砸到人他得负责。但是窗框的主人陈先生却再三躲闪,最后避而不见。
对于邢先生的遭遇,天津桐江律师事务所韩委志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坠落物的所有人在非主观故意情况下,过失造成行人伤害也应承担无过错责任。陈先生家的窗户木棱脱落,陈先生本身有管理之责,而坠落物砸伤了邢先生,那么陈先生就必须对其作出赔偿,承担医疗费用。(实习生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