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年末CPI走势牵动人心,不少投资者迫切希望“跑赢CPI”。但是投资切不可盲目。记者从天津市金融监管部门获悉,天津市日前加强了对市民的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普及,其中特别提示人们警惕非法集资的种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据市银监局和银行业协会人士介绍,非法集资是指不法分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的社会公众还本付息筹集资金的行为。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最终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引发社会风险。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主要表现形式为12种: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记者刘英潮实习生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