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和平区委政法委
天津市委九届八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和主线,提出了大力实施富民惠民战略,建立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和谐社会的各项措施,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推动全市政法系统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和平区坚持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动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全区政法维稳综治工作实现新突破。
围绕一个目标。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体系和格局。搞好两项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率,使其与社会管理任务相匹配相适应;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不断深入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和谐稳定的中坚骨干力量。
强化三种职能。一是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解决好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社会矛盾;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大局的职能,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服务措施,切实保护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三是强化防范控制打击的职能,严厉打击惩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实现四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在重点群体的服务与管理上实现突破,包括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虚拟社会等方面的服务与管理,不断延伸工作触角与范围;二是在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上实现突破,认真解决好各类信访问题、群体性矛盾纠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逐步做到理清旧账,不欠新债;三是在完善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上实现突破。在推动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组织、推动、协调和指导的作用,把依法管理与协调配合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滚动排查、苗头预警、应急处置、分级负责等环环相连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四是在公正廉洁执法上实现突破,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质量,确保执法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