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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市民报料称,一家饭店最近推出了野味招牌菜吸引食客。许多野味被冻在冰柜中,其中还有被保护的野生动物。
记者暗访
店员推荐说“都是野生的”
昨日中午,记者一行来到位于六纬路上的这家饭店,点菜区就在饭店用餐区的一端。除了其他菜式,一个上开门的玻璃门冰柜摆放在醒目位置,里面冰冻着各式野味,野兔、野鸭、山鸡、红雁等,还都带着毛皮或羽毛,标签上写了价格:“野兔28元/斤”“飞龙48元/只”“野鸭38元/只”……
“真是野生的吗?”记者指着冰柜里冰冻的动物,问身边的一名男店员。他回答说:“肯定是的。你看还看不出来吗?”
“这些野味都是哪儿来的?”
“都是从专门渠道收上来的。”
“除了这些冰冻保存的,你们有没有新鲜的野味?”
“没有,因为是野味嘛。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来新货,没法预定新鲜的。”店员解释说,“冰冻的也一样,野味的味道厚重。用这样的野鸭、飞龙等煲汤,味道好,营养也很好。”
用餐过程中,一位邻桌的老者告诉记者:“是不是野味可不好确定。如果不是野生的,那么高的价格不划算;如果是野生的,怎么抓来的不好说,听说现在山里有人用药饵来捉野兔和山鸡,吃这些东西可得慎重。”也许是和老人有一样的顾虑,看新鲜的人多,点野味的少。
执法检查
养殖称野味涉嫌虚假宣传
该饭店所属的河东区工商部门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执法检查。检查中,饭店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出售的所谓“野味”,比如山鸡、野鸭等,都是从养殖场里购得的。但当工商人员要求其出示农产品检验检疫证等有关证件时,店员称这些证件都在老板手中,老板不在无法出示。工商执法人员告知店员,店内“野味”既然出自养殖场,今后不得以野味进行宣传,否则将按照涉嫌虚假宣传论处。同时,执法人员责令其通知饭店老板,回店后带着有关执照前往工商部门说明情况,证明其经营的确实为养殖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