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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贾玥)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今天下午在中国政府网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现场解读。孙宝厚介绍说,《规定》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经济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此外,孙宝厚表示,《规定》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也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
《规定》全文已于12月8日向社会公布。据了解,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1999年即已作为一项审计制度全面推开,标志是当年5月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上述两项《暂行规定》许多内容已经滞后;2006年修正的审计法,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亟须出台专门的规定加以贯彻落实,故《规定》的出台被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