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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2月14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大检查工作,目前,执法大检查工作正在全市全面开展,将于2011年1月10日结束。
近年来,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的基础工程来抓,从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多个层面入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公安机关和民警在具体执法工作依然存在执法不公正、不文明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进一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党委从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1月10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大检查工作,集中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执法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此次执法大检查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对2010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信访投诉案件;治安行政案件网上办理、录入情况以及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和基层单位规范执法行为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期间,市公安局将组成抽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案卷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公安分局还将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参加的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全面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还专门成立了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