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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千所市民学校宣讲《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主 办: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 办:各区县文明办
推荐 词:良好的秩序需要市民遵守,良好的环境需要市民维护!千所市民学校宣讲《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活动,让广大市民知道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让大家都来做城市管理的宣传员、督导员和示范员!
千所市民学校宣讲《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适应了天津市容环境和城乡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适应了天津发展大好形势,适应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天津城市管理规定》共六章60条,对包括“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公路、城市排水、河道、公共客运交通、道路交通安全、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社区环境”等实施管理。这是我市加快城市管理法治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涉及千家万户,在全市社区宣讲普及《规定》,意义重大。
5月7日,“千所市民学校宣讲城市管理规定”活动正式启动,各区县文明办主任和中心城区300余名市民学校骨干教师接受培训并观摩了示范课。接受培训的市民学校教师,作为活动骨干面向市民宣讲,全市1400所市民学校拉开了宣讲《天津城市管理规定》活动的序幕。
在宣讲过程中,广大社区教师立足市民学校,恪尽职守,默默奉献,言传身教,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
他们是《天津城市管理规定》的宣传员。广大社区教师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宣传规定的主要内容,宣传市民在遵守规定中应担负的责任义务,让广大市民人人知道那些是市委市政府倡导做的,那些是必须做的,那些是不能做的,那些是禁止做的。使城市管理规定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
他们是《天津城市管理规定》的督导员。广大社区教师在宣传好规定的同时,有计划有组织的到社区公园、商业网点、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引导市民不随手丢弃废物,行人过马路看红绿灯,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对不遵守公共秩序、不爱护公共设施,乱穿乱行、乱拥挤、随意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大大提升了社会公共环境的文明指数。
他们是《天津城市管理规定》的示范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我做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社区教师在宣传规定时认真讲解,一丝不苟,在遵守规定时同样为社区居民做出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市民加入城市管理行列,努力推动形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打造大气洋气、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5月份至年底,全市每所市民学校宣讲活动分别达到10次以上,覆盖了50万社区居民。通过宣讲《规定》、做文明市民大讨论、弃陋习讲文明社区巡展和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志愿服务,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