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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频道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以及群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能力,本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当遭遇破坏性地震时,1小时内展开专业救援行动,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意见》目标中指出,到2015年,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即“在建筑物抗震设防、市民防震减灾知识和避震技能普及度、抗震救援队伍建设、地震监测预警和速报机制等多方面综合达到相应标准。”具备本市行政区域内1.0级以上地震的监测能力,能够在3分钟内得出3.0级以上地震的初步测定结果;能够在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力争做到对本市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震前作出一定程度的预测,对天津地区有显著影响的地震震后1小时内给出本市震后趋势判定结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