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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为了提高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缓解物价上涨对被征地农民生活的影响,保持和促进社会稳定,依照包府发〔2010〕76号文件要求,对包头高新区已退休的1200位被征地农民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范围为包头高新区5个城中村200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照年龄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分年龄段、分层次的调整。此次养老金调整后,不足500元的补齐到每人每月500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原来的484.32元增长至580.65元,平均每人每月增长96.33元。此次养老金调整共增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近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