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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琳通讯员于翔刘志敏)一对年轻夫妻因琐事闹矛盾,女方一气之下在家中纵火,幸好未造成严重后果。后该女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经北辰区法院审理,以放火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二年。
23岁的女子李姗(化名)与丈夫因闹离婚等问题发生争执。今年5月某晚,李姗返还家中实施纵火,致使家中部分物品被烧毁(价值6000余元)。案发后,李姗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李姗对指控不表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系自首,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被害人(李姗丈夫)有一定过错等为由,请求法院减轻处罚。
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姗放火焚烧私人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依法处以刑罚。辩护人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姗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