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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等现象。
给外来词取个“中文名”
全球化时代,每一种本土文化都不免遭遇外来冲击。这样的碰撞,可能因不规范带来混乱,也可能因融合而带来活力和生机。此规定的初衷,在于避免语言文字中这种碰撞带来“不规范”等负面影响,值得肯定。但与此同时,也应直面语言的动态发展过程,在复杂的语言和文化环境中,保持汉语的开放性、包容性。
实际上,在汉语中,近如沙发、超市,远如刹那、骆驼等,都是或多或少有着异域文化背景的“借词”。也正因为此,汉语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始终保持着强大的交流和表达功能。所以,在出台禁止性“负规定”的同时,更应有引导性的“正规定”,给常用的外来词汇一个公众能接受、爱使用的“中文名”,避免用“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3播放器”指代随身数字播放器的尴尬。
(强国论坛网友 亿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