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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频道近期天津市将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调整工作。市人社局昨日特别发布了药品目录(乙类)的调整方案,并开始向社会公示。评审和公示后,正式发布药品目录。
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将被调出目录,这包括被国家或本市药监部门通报,有过重大不良事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批准文号或无正式标准的;临床基本无需求、不使用的;性价比和生物效应明显低于同类药品的;发现在评审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的;不符合医疗(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原则的。
此外,对于同一种药物,换个包装、规格或剂型后价格相差甚远的药品,今后,调入也有明确规定,如:营养滋补、美容减肥、解酒、增强性功能、治疗不育症等药品;利用改变剂型和生产工艺及规格包装提高价格的药品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