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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加快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进度、追缴被挪用或挤占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办公厅来函对审计报告披露的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一给予了回应。
停发600余户“不合格”廉租房补贴
来函指出,对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问题,各地均已全部停保清退。
针对9个城市向不符合条件的705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来函指出,截至2010年10月底,已停发了其中601户的补贴,收回补贴资金15.73万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并辞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1人,行政记大过1人。
收缴套取资金2.6亿余元
今年6月份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民生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套取、滞留、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等问题7.14亿元。
国务院来函中显示,针对涉及3.5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除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不再追缴外,相关地方政府已收缴资金2.61亿元,占应收缴资金的94.22%,并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针对涉及0.51亿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截至2010年10月底,相关地区共归还被挤占资金约5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