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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女儿将父母的定期存单偷出,用扫描仪、打印机伪造了一张假的,而后将假存单放回原处,并用真存单到银行取出52000余元。其父做梦也想不到存单被女儿调包了,当其拿着假存单到银行取钱时,银行报案,公安机关将陈父抓获。
陈晨今年30岁,1996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因涉嫌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于2010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7月20日被逮捕。
陈晨与其父母共同居住于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附近。2009年底,陈晨将其父母存放于柜子中的银行定期存单偷出,利用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按照原样伪造了一张天津银行东银支行的50000元定期存单。而后陈晨将假存单放回存放处,持真存单到银行办理了密码挂失,后雇人冒充其父在银行支取该存单的本息共计现金52000余元。2010年3月31日陈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伪造的存单到天津银行东银支行办理转存取息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该存单系伪造并报案。公安机于2010年5月6日将被告人陈晨查获归案。
河东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晨伪造银行存单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陈晨自愿认罪,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记者张敬通讯员王琪张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