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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教育部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第十项内容“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天津名列其中,将主要试行“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方面的改革。记者了解到,本市将加大教育投入,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健全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
据了解,本市义务教育将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体制。
本市将加大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并保持稳定增长。 同时,本市将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和学生家庭承受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此外,本市还将研究制定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的政策,提高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完善学校收费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