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四、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规范区县审批程序,加快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落实行政问责制。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商业、轻工、医药、投资等行业资源整合和企业调整重组,推动优势企业上市。做好委托监管集团公司逐步划转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放宽准入领域,创造公平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与区县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区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改革。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壮大外贸主体,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支持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积极扩大进口,培育重点进口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完善引资促进机制,构建高水平引资平台,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搞好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完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京冀及环渤海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