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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富某与同伙劫持了自己的女老板,女老板手部被刀划伤后,劫匪以丈夫的名义带着人质“妻子”到医院就医,最终三人因多次抢劫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李红是本市一家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的老板,2009年正月十五,员工还没上班,下午4点多,李红准备回家,此时,李红称,“一名40多岁男子(后来得知姓吴)进来后拿刀对着我,我去抓那把刀,手被划破了。这时一名30来岁的男子(后来得知姓何)上楼把我的别克车钥匙拿走了。他们带我上了我的车,何某一边开车,一边从包里翻出10000块钱放在口袋里。”李红称她和劫匪说能不能把她的手给包扎一下。劫匪把车开到静海县医院,吴某告诉李红得以夫妻名义进去,医院里的人说伤口太深治不了。而后,开车到天津骨科医院,做手术花了7000多元,术后李红又被带回到车上。第二天早上何某又开车拉着李红去了河北区的一家中国银行用支票支取现金10000元。同时抢走了李红车上的四条玉溪香烟(价值840元)后,将她放在一个邮局边上将车开走。
案发后,警方查明,富某是李红的员工,他与吴某、何某策划抢劫了女老板李红,吴何二人给了富某600元和两条玉溪香烟作为报酬。最终,几名案犯全部落网,经法院开庭审理罪犯均获重刑。(文中涉案人员为化名)记者张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