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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遇冬通讯员王彧宗蔷)旅行社业务员兼职代买火车票,并叫来儿媳一同帮忙,二人一起落入法网。
王某是津南区某旅行社的业务员,负责旅行团报名业务。工作中,经常有人询问旅行社是否能够代买火车票。王某觉得上班赚钱有限,不如“顺便”赚点钱。于是便接受旅客订票,收取票款和手续费后,从正规票务中心购票倒卖。因旅行社的工作比较繁忙,人经常不在报名处,王某便找来在家待业的儿媳帮忙。直到案发时,王某共计参与倒卖火车票36张,票面价值8411元;儿媳张某参与倒卖火车票23张,票面价值6573元;二人总共非法获利600元。
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以倒卖车票罪判处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其儿媳张某单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