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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寻找“猎物”暴走三公里,在盗得一块电动自行车电瓶后,本想就地将其变卖,不想被失主发现报警,当场落入法网。
2010年12月28日11时许,公安武清分局陈咀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案,10分钟前李某到一商店买东西,出来时发现电动车电瓶不翼而飞。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被盗电瓶的电动车安装电瓶的位置上有明显的刮痕,锁电瓶的两根铁条也已经弯曲,很明显电动车的电瓶是被盗贼生生拽下的。民警判断被盗电瓶上应该也存在明显刮痕,而且嫌疑人力量应该很大。
民警正想离开时,一辆满载废品的三轮车从面前驶过,一个布满划痕的电动车电瓶进入民警视线。民警迅速叫住收废品的老人,拿下电瓶让李某辨认,确认为李某丢失的电瓶。经过询问,老人交代这个电瓶是他刚刚花100元从一名男子手中收来的。经了解,该男子40岁左右,戴棕色毛线帽,上身穿黑色上衣,目前正沿着公路向东步行。民警立即沿路寻找,20分钟后在一商店门前将嫌疑人张某顺利抓获。
经审讯,张某交代,早上他从租住处出发,边走边寻找可以盗窃的物品,步行至陈咀镇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电动车,他立刻上前,发现周围无人,随即凭着以前做建筑工人练就的力量将电瓶硬拽下来,并随地找了一个袋子将其包裹住。没走多远,张某见到一收废品老人便将赃物变卖。目前,张某已被警方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尹娜 通讯员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