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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提出制度反腐模式的学者、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网络集合公众意志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是典型的“权利反腐”。这种民间的“权利反腐”与体制内的“权力反腐”将共同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的完整体系。
自2008年被称为“网络反腐年”以来,从“天价烟”“贫困县女检察长开名车”到“局长日记”等众多由网民曝光的社会事件层出不穷,网民通过网络实现了自己的监督权利。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分析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时,发现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
2009年9月18日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
同年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将“网络反腐”一词收录其中,这是网络监督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中央高层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性事件。
专家认为从网络社会出发,积极培育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是未来中国反腐败的大趋势。
中央借助人民群众强有力的支持与合作,克服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不断深化反腐败体制改革。更多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而不是局限于体制内的制度建设,只有这样才可能更大限度地遏制腐败。
杜治洲进一步分析认为,传统的反腐手段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只有相关部门掌握相关信息,处理的形式和进度只有当事人清楚,查处过程中一旦遇到干扰和阻力,最后往往不了了之。而数量庞大的网民群体可以搜集到腐败分子较多的腐败证据,且传播迅速,一旦证据被曝光,网民会不断进行转载,产生极强的放大效应,短时间内便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网民成为中国最大的虚拟而有现实力量的‘压力集团’。”杜治洲表示,网络上的热议会给相关部门以较大的压力,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进度,提高腐败行为被调查的概率和查处的速度,也增强了对事件查处的透明度。
2009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一个月内两次就充分利用网络作出指示:强调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反腐倡廉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及时了解把握情况,准确判断舆情发展趋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这反映出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开始以权利制约腐败,希望通过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监督。”杜治洲通过个人研究发现,公民监督权以前被认为是写在纸上的权利,但是网络的兴起,为公民监督权的行使提供了更为现实的平台。
对于权利反腐的原理,理论法学博士生导师林吉吉从法理学角度进行了分析:在法理上,很早就有关于“权力监督权力”“权利监督权力”的说法,“网络反腐”借助网络平台扩大了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它因表达或举报渠道的不通畅而存在。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经济体制已基本实现市场化,而政治体制、特别是权力来源和权力结构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
在解释腐败问题时,该白皮书称,由于中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
“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不少地方和单位,越来越表现为权力的代表性滞后于人民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李永忠认为,权利反腐已成弦上之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