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1月7日电:天津市首部规范公园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公园条例》昨日(6日)审议通过,该《条例》对公园设施提出了硬性标准。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市民游园时所享有的权利,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将予以惩罚。
根据《条例》,公园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费的除外。
作为公园免费开放的直接受益者,游客在游园同时,也应维护公园的游园秩序和环境卫生。如有违反《条例》规定的,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最低50元、最高2000元的处罚。(记者孔令彬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