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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近日公布了2010年国人十大常犯语文差错。这十大差错,其实有些差错,并不应该归于“咬”和“嚼”范畴内。
“咬文嚼字”顾名思义,是分辨易混淆、易弄错意思的语文差错。比如十大差错中,有“最容易被写错的成语:美轮美奂”、“经常被混淆的词:截止/截至”、“精粹误为精萃”等,都属于此类。但像把繁体字的“晝”(昼)当成“書”(书)或“畫”(画),就不应是“咬”和“嚼”的范围,而属于语文常识。在报道中特别提到,“2010年中央电视台元宵晚会便把名句‘花市灯如昼’误读为‘花市灯如书’。选入某教材的古文名篇《昼锦堂记》,也被误作《画锦堂记》”——这更显然不属于“咬”和“嚼”了。
我们当然不是对《咬文嚼字》作批评,而是对一些人基本文学常识缺乏、特别是某些“传播源头”常识方面的缺乏而感到担心。
一个人偶尔读写了错字别字,不奇怪。但能读出“花市灯如书”来,则其错误水平,又远在错别字之上。即使不认得那繁体字,即使不知道这句出于《生查子·元夕》,难道还没听过这一名句吗?再退一步讲,即使连这名句也没听过,难道可有“灯如书”这样的中国话吗?而《画锦堂记》竟堂而皇之地进入教材,更让人为捧着这教材的学生捏了一把汗。这样的水平编印教材,不是误人子弟吗?
文学常识、生活常识、科学常识的缺乏,现在屡见了。而屡见于一些“高层次”的地方,尤为让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