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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两名男子借法律咨询的名义,对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女助理进行抢劫杀害,并对其尸体进行侮辱。
日前,两男子分别被北京二中院以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判处死刑和死缓,同时两人被判赔偿死者家属67万余元。
打进律所的陌生电话死者小闫28岁,生前是“正合律师所”助理。
该律所位于朝阳平房乡黄渠村,是小闫和男友孙某合开。孙某是执业律师,小闫因无律师执照,便给男友做助理。
孙某称,2009年5月27日,他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说朋友进了看守所,能不能帮忙办理取保候审。由于已买好当晚去外地的火车票,孙某告诉男子下午两三时到律所,如果晚了只能找自己的助理。
当日下午,孙某未等到该男子,便将电话留给女友小闫,自己赶火车去了外地。当晚8时许,孙某最后一次和小闫通电话。得知要来咨询的男子自称有事晚到,小闫还在律所等。
疑犯假咨询真打探这个陌生电话来自杨某,此前曾五次因盗窃罪入狱。
据杨某供述,2008年出狱后,他在平房乡黄渠村租房,就在“正合律师所”附近。
2009年5月,因为手头没钱,杨某找来吕某,商量“有机会偷就偷,没机会就抢”。
杨某想起“正合律师所”的孙某有一辆轿车,他以咨询名义,得知孙某要去外地,仅留下女助理一人接待。
当晚7时许,两人见律所附近人多不好下手,电话谎称“有事晚到”,随后前往网吧消磨时间。
女助理遭掐脖身亡当晚10时许,杨某和吕某再次来到律所,小闫接待了他俩。
杨某供述,正当小闫转身打算开灯时,吕某捂住其口鼻,杨某猛掐其脖子。“掐了大概一分多钟,她停止了挣扎。怕她再挣扎,我又掐了几十秒。”杨某说,随后两人在屋内翻找财物,拿走2500多元现金和车钥匙等。
两人将小闫抬上轿车后座,吕某开车。由于不熟悉车况,吕某未松手刹强行挂挡开车前行,撞上律所附近的一个大石头。围观居民有人认出迈腾车和车内的小闫,两人称是孙某的朋友,小闫喝多了。居民也就没再过问,还帮他们松了手刹。两人驾车离开。
疑犯车内侮辱尸体据两人供述,路上杨某想逼问银行密码,于是对小闫做人工呼吸,但小闫已经死亡。杨某对小闫的尸体进行侮辱。
行至朝阳东恒时代小区附近,两人将尸体抬至后备厢,弃车而逃后将抢来的2500余元瓜分。
两天后,杨某、吕某分别被警方控制。
检方指控,杨某、吕某预谋抢劫,假借进行法律咨询,对被害人闫某进行攻击,致其机械性窒息身亡。两人抢得2500余元、黑色迈腾轿车一辆以及笔记本电脑等,价值14万余元。
检方认为,应以抢劫罪、侮辱尸体罪追究杨某刑事责任,以抢劫罪追究吕某刑事责任。
- 判决 家属不满判决 将申请抗诉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吕某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且致人死亡,已构成抢劫罪,所犯罪行极其严重。杨某还侮辱被害人尸体,构成侮辱尸体罪。因杨某属于累犯,法院对其判处死刑。
鉴于吕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其家属代为赔偿死者家属,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某、吕某共同赔偿死者家属67万余元。
“杀人偿命,为何吕某不判死刑?”昨日,死者小闫的父亲情绪激动。闫家打算向检方申请抗诉。对于67万元的民事赔偿,闫父担忧“虽然判了,但是拿不到钱”。此前,吕某家属已赔偿5万元,尚扣押在法院。
对此,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环宇表示,如果被告人无力赔偿,而被害人又家庭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记者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