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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一男青年和父母闹矛盾离家出走,朋友出于好心收留他。不料,其却趁主人休息时偷走重20余克的黄金项链变卖。日前,河东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被告人张某刚20岁出头,因为工作问题和经常上网等与父母产生矛盾,索性离家出走。朋友姜某出于好心,收留他来家中过夜。姜某的母亲戴一条黄金项链,睡觉前摘下后,随手放在客厅内的玻璃板上。张某见了心生歹意,半夜起来拿走项链离开姜家,把项链变卖后赃款全部挥霍。后姜某家人向河东警方报案,张某被抓获。经鉴定,黄金项链重20余克,价值6000余元。
日前,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且退赔被盗物品,积极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记者解金钊通讯员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