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2010年到2011年,深圳的保障房审核一直在争议中进行,政府的公信力也正在接受严峻考验。
针对之前出现的“豪宅门”、“豪车门”、“零资产”问题,以及最初家庭财产信息的缺乏和公示时间的“特殊”,深圳住建局近日首次作出回应,承认前期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据透露,有确凿证据证明大概有20余户申请者隐瞒了房产、自有用地,目前深圳市住建局已经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
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审查工作历时一年,从初审、复审到终审,已经经历了三次审查三次公示,导致的质疑与讨论也已经经过了几轮回合。审核不够严格,信息不够公开,政府反应滞后等问题也在一一地呈现。
针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已经在各级政府的政策宣示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保障房的提供,无论是建设进度、建筑质量,还是信息公开和分配透明,都很难令人乐观。客观来讲,深圳的保障房建设,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其中显示出的一系列问题,也并非为深圳一时一地所有。从发现初审名单中的“问题人士”,到促使终审名单公示中财产信息从无到有,再到根据财产信息挑出多个“特别案例”,反驳政府的解释及“特别案例”的说辞,公众质疑的深度和对政府行为的压力都取得了更为明显的效果。对于保障房分配中存在的不公疑问,公众的行动不是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愤怒和无奈之上,而是已经深入到紧跟政府每一步的信息提供,提出具体要求,进行自发审查,不断追问,不断跟进,展现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行动意愿和能力。
这种公共行动的进展,也为政府实现公平的能力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
保障房的提供,无疑是一项社会“高福利”。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健全、房价高昂的背景下,哪些人能够享受这种极度稀缺的“高福利”,社会必然会高度关注。一旦存在分配不公的可能,公众也必然会高度敏感。这意味着,保障房的分配不可能躲避公众的注视静悄悄地进行,不可能以“人手不够”、“压力很大”而置社会的质疑而不理,更不可能为公开而公开,或者以“选择性公开”来进行行政系统内部操作的自我循环。
呼唤公平是一回事,怎么实现公平却是另外一回事。从深圳的保障房来看,审核的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层层把关”看起来复杂,但未必严格,从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来讲,一审二审三审还无法形成最终的分配结果,更远不能算是有效率的工作。政府实现分配公平的能力就在于,保障房既不能成为舞弊者的不当得利,亦不能让这样审核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无限制的复杂下去。最基本的手段就是,事前的充分公开和事后的严厉追究,要提高到更高的程度,展示出更大的力量。如果这两者无法充分实现,就不仅在实质上造成了具体分配上的漏洞,更在整体上降低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的重要性。
因此,从公民和政府行动两方面来讲,深圳保障房风波都是一个窗口。从这个窗口中所体现的博弈,所实现的进展,公众可以看到自己的意见能够引起的回应,能够促使政府作出怎样的修正和改进,政府可以看到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应该达到怎样的水平,整个社会则可以看到,我们的保障房制度有没有干净和公平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