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针对一些大学提出的学术权和行政权分离改革,我曾撰文指出,真正的学术权和行政权分离,应是校长职业化,学者担任校长职务之后,从利益回避原则出发,不再从事学术研究。校长应全心投入校长岗位,而考评校长业绩的,只是其从事管理工作的表现,不再看其学术成果。
这种观点得到不少支持,但也有人表示不解。觉得这样一来,是不是不再有优秀的人才去从事大学行政工作,而且,对于一些有很高学术造诣的学者来说,担任校长职务之后就不再从事学术研究,是不是太可惜,他们完全可以一边当校长,一边为学术作出贡献。
在我接触的不少大学行政干部中,其实都或多或少有这种想法。事实上,这是我国大学行政人员继续从事学术研究、教学活动的重要观念支撑,成为推进校长职业化,建立利益回避机制的重要障碍。对于这种想法,有进一步理清的必要。
大学行政领导不再从事学术研究,就不再能吸引优秀人才?放在上个世纪80年代,此说尚可成立。那时,我国人才十分匮乏,因此,很多大学提倡“双肩挑”,鼓励学者一边进行学术研究、教学,一边担任行政工作。但是,现在的情形与20年前已经完全不同。只要把大学校长、副校长,各行政岗位,拿出来公开招募,就可检验,是否会有优秀人才来应聘。
这种观念本身,就暗含一个判断,即大学行政岗位本身是不吸引人的,吸引人的是行政岗位可以带来的各种好处:教育利益和学术利益。这不正是现在所推进的教育去行政化和学术去行政化改革所必须治理的问题吗?可以说,只有剥离行政岗位的教育福利和学术福利,才能凸显这一岗位本身的价值,同时,也让教育和学术回归本位。
至于这一岗位在失去学术价值和教育价值之后,那些优秀的学者是否还愿意担任校长、副校长岗位,这根本就不应该成为问题。首先,作为优秀学者,他如果有学术理想,就潜心做学术事务,何苦要去应聘耗费很多时间的行政工作,我们不一直反对“学而优则仕”,一些学者刚好有一点成果,就被选拔到行政岗位吗?其次,如果优秀学者,抱有管理一所大学,成为教育家的理想,那么应聘行政岗位之后,就应该有所取舍,不能既想着做学者的好处,又想着做行政工作的实惠,这不也是我们一直反对的行政通吃吗?
另外,对于大学校长岗位的认识,也存在误区,在我国,似乎大学校长,最好是院士,再不济,也应该是一个知名学者。但从现代大学管理看,一名优秀的大学校长,并不要求其是优秀的学者,他更应该具备的条件是:懂教育,懂管理,有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我国以学术能力为标准,来选拔大学校长,既误会了校长岗位,又误会了学术。造成行政和学术一锅粥,让大家首先关注的是校长的学术背景、能力,而不是他的教育从业背景、具体管理能力。就是在校长岗位上,大家也关注他是不是继续作出一流的学术,而不是管好大学。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10年来,我国大学的行政岗位的职权一直在膨胀,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很多行政人员在各种场合,提到做行政人员“吃亏”,于是,“为吸引优秀人才”,重点大学的行政级别提高,行政的权力增加,同时,为“补偿”他们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做出的“牺牲”,也创造条件让他们从事学术研究。这就有了现在80%以上的增选院士,都有各种行政头衔,六成以上的首席科学家,也都带“长”。
校长职业化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校长的岗位,全部职责要求就是行政管理,因此,按照这一职业要求选择人才、考核人才、评价人才,是大学在选拔任命校长时所必须注意的;而那些校长岗位的候选者,也应该在应聘之前,考虑这一岗位的权责界限,不要抱有通过行政权获取学术权和教育权的幻想。这就理清了行政和教育、学术的关系,而不再不明不白。
当然,做到这一点,必须改革现行的由上级政府管理部门任命校长的机制,而实行大学校长公开遴选,这样,在公开遴选中,就可充分考察候选者是否符合校长岗位要求,是否有成为教育家的理想,而且,这样的公开选拔,是你情我愿的双向选择,没有所谓的强求,也没有“牺牲”,只是正常的职业选择,这不像原来的任命制,有很强组织安排的意味,也就有为被安排者考虑未来发展的顾虑。
所以,行政权和学术权的分离,从根本上说,必须建立全新的校长遴选机制,当这一机制形成,目前的各种观点,也就自然得以理清,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也不会像现在这般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