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家住开发区嘉德园的小刘每天早上都要外出为家人买早点,嘉德园底商附近的便道是她的必经之路。元旦期间,小刘像往常一样,出小区门左拐走上人行便道,还没走几步就觉得脚底一滑,摔了个四脚朝天。“不知是谁在路面泼了水,天冷结了冰。”小刘说,当时她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左脚无法使劲儿,左脚脚踝钻心地疼痛,小刘赶紧给家人打电话求助。在父母的协助下,小刘回到家中,发现脚踝处已经肿了起来。为此,小刘的假期过得很郁闷,还担心会影响工作。“当时是在一饭店门外摔倒的,水肯定是他们泼的,饭店应该为此负责任。”当天上午,小刘找到饭店负责人,要求饭店给个说法,并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但饭店工作人员却坚决否认门前结冰是饭店的责任,满腹委屈的小刘无处说理,于是准备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个说法。
昨日,记者联系到该饭店负责人李某。李某表示,他个人对门前结冰的具体原因并不知情,并表示如果小刘是在饭店大堂内滑倒,饭店承担责任无可厚非,但小刘是在饭店门外滑倒的,不能单纯凭“就近原则”就认定水是饭店泼洒的,即使是饭店清扫过程中导致污水流到门前结冰,也属于无心之过,因此不认为饭店需要对小刘摔伤一事负责。
律师:如商家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导致结冰另有其人,则可免责。(记者张文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