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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吸引更多外地优秀人才来津工作,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昨日对相关就业落户问题进行了解答。凡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在津落实了接收单位,均可申请办理进津就业落户,相关单位不可无故不予办理。
据介绍,凡引进外地院校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本市用人单位,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凭法人证书)副本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进津就业申请表。毕业生填好申请表后,由用人单位和学校盖章后到中心盖章,批准后交由学校开具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毕业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批准后的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然后到市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位于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办公,咨询电话: 23018723、23018727。记者邵隽 通讯员黄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