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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
贪污腐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更为人民群众所不齿,中央反腐令箭高悬,腐败分子频频落马,2010年1至12月,119527人受到党纪处分,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其中不乏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的康日新、黄瑶、宋勇、李堂堂、许宗衡、张春江、宇仁录等大案要案。这是旗帜鲜明反腐败胜利成果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近年来,官员贪腐现象越来越呈现出腐败窝案多,涉案金额大,国土、建设、交通等要害部门相对集中,前腐后继等特点,不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的实现,因而,反腐败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新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发出反腐败总动员令,且明确要求要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表明了中央对寄生在党内的腐败毒瘤有着清醒的认识,也为今年乃至“十二五”期间的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最近一段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反腐败无用论的消极观念,有的认为腐败越反越多,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个别地方反腐败斗争出现懈怠倾向。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但表明了中央毫不动摇反腐败的鲜明态度,更表明了毫不手软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正在立案检查的张家盟、宋晨光、刘卓志等违纪违法案件,就是有力的例证。
值得关注的是,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显然,这是对民众参与反腐败的充分肯定和热情鼓励。近年来很多党员干部违纪和腐败案件,正是通过民间、网络曝光相关线索、证据而得以查处。我们相信,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依靠群众,全民反腐,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就无可遁逃。(范子军)
人民网:品读胡锦涛总书记的反腐倡廉“群众观”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月10日新华社)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研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笔者发现,讲话中有一个出现频率最多、论述最新也最集中、且是贯穿讲话始终的关键词,那就是“群众”。可以说,“群众”一词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特别重要的分量。
——在指导思想方面,总书记强调,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工作目标方面,总书记强调,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在主要任务方面,总书记讲了六大工作任务,其中有四大任务直接与“群众”有关。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
——在工作重点方面,总书记在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还强调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在工作要求方面,总书记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在笔者看来,上述这些表述,构成了胡锦涛总书记的反腐倡廉“群众观”。其内涵非常丰富,群众理念、群众利益、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关切,群众工作等,莫不包含其中。因此,贯彻落实总书记的反腐倡廉“群众观”,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践行。
一要树立群众理念。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要坚持群众观点。这就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具体到反腐倡廉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三要坚定群众立场。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要重视群众关切。这就要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维护群众利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王廷连)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关心爱护干部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从严管理干部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管理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重选拔轻管理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一些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或者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者思想不见面,蜻蜓点水,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言不及义,看似批评、实为表扬。干部出了问题,应进行组织处理的不及时处理,该承担责任的不及时问责,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不仅使干部个人身败名裂,而且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非常令人痛惜。
从严管理干部,既需要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更需要组织上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应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核干部,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对敢于负责、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予以鼓励、表彰和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应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加强事前防范。在接到群众反映、班子出现不团结苗头等问题时,应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防微杜渐。此外,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对干部开展全方位的监督。
从严管理干部,须坚决调整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应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通过职务调整、离职培训、降职、免职等方式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对因工作失职而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要严格问责;对以权谋私的干部,要及时查处。通过必要的组织调整和处理,警示和挽救干部,进而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
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的领导干部担心丢选票,怕得罪人;有的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严格干部管理是“整人”。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克服好人主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理的处理,这才是对干部的真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人民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