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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堵“新政”实施之前的“备案”车辆信息审核,将于本月24日之前完成,首批审核结果明天起可登录网址www.bjhjyd.gov.cn查询。昨天,记者获悉,审核通过的车辆可于1月20日起办理相关手续。
被市民称为“限车令”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办法》于2010年12月24日实施,在12月23日前(含)在本市已经购车并取得发票,或在此之前已签订购车合同并交付定金的车辆,按照要求必须在2010年12月24日18点以前在市商委进行备案。
昨天,记者从“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获悉,对《办法》实施前个人与汽车经营企业签订预售合同的备案审核工作,计划于本月24日前完成,备案人可分批在缓解交通拥堵网站查询,第一批审核确认结果1月16日可上网查询。经审核确认的,可按网站提示录入相关购车信息后下载确认书,凭确认书1月20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晨报提示
审核:此次审核的基本原则:一是预售合同上的购车人姓名与身份证件信息核对无误并真实有效;二是个人与汽车经营企业确实在《暂行办法》实施以前已经签订预售合同并交付预定金。
摇号:通过备案确认的购车人,在审核确认书有效期内,不得再申请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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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周末两天暂停办公
晨报讯(首席记者王彬通讯员江静)因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定于1月14日22时至1月16日22时进行系统升级,在此期间,本市交管部门将停止机动车、驾驶人相关登记和查询业务,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查询业务。车管所、各车管分所、车管站、机动车检测场、驾驶人考试场等车务手续办理点,今明两天对外办公将暂停。
- “市民申请公开北京公车数量”追踪
为促使政府公开公务车辆总数和型号清单,2010年12月底,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叶晓静以市民身份,向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以及市财政局申请信息公开。叶晓静日前收到回函,交通委和公安局告知该信息不属公开范围。财政局回函称3月才会形成2010年这份公车数据,并表示“届时我局将提供信息”。
交通委公安局
“公车不属公开范围”
2010年12月21日,叶晓静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特快专递分别寄往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办。申请公开内容为北京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北京市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所购置的公务车辆总数及具体型号。同时,叶晓静通过网络向市财政局递交线上申请。
叶晓静表示,因为她对政府部门不愿公开现有的公车数量表示不理解,于是和律师商量,决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在规定期限内,叶晓静收到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以及《登记回执》。交通委和公安局则寄来《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告知她该信息不属于他们的公开范围。
网友
“回函有推托嫌疑”
盖有“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公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显示,“您申请的信息来源于财政局决算数据,2010年财政局决算数据将于2011年3月形成,届时我局将提供该信息。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叶晓静在这份回函到达的第一时间上传到微博,几天内转发近40次。多数网友对回函支持,也有网友质疑回函内容有推托含义。
叶晓静表示,财政局在发告知书时,也给她打了电话,客气地告诉她等待回执,说“以后有问题随时问”。她打算再等一段时间,“不急这俩月”。
-回函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叶晓静:
您好,我局于2010年12月24日受理了您提出的关于“北京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北京市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的公务车辆总数及具体型号清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2010)第10号一回。您申请的信息来源于财政决算数据,2010年财政局决算数据将于2011年3月形成,届时我局将提供该信息。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北京市财政局
-专家声音
“回答总比不回答好”
对于财政局的回函,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认为,回答总比不回答好。政府在这次回函中许诺了会在2011年3月结算后给出这个数据,至少证明政府对公民的知情权有认真的答复,是尊重了公民的权利。
他说,如果届时政府将情况如实地、具体地对公民公开回复,则确实是种对公民公开化的表现。但届时答复如果还是含糊的,以另一种借口拖延,那就证明这封回函是种敷衍,表明了政府的不作为,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漠视,表明政府是失信的。
针对其他两个部门的答复行为,王文章认为,对于政府对信息公开处理的关键程序不好确定,“从理论上讲,进行回复是对公民监督权的一种尊重。”
“有监督比没监督好”
王文章认为,这一行为原本应该由人大对政府的财政进行审计、监督,公民的监督权利都交由人大代表行使。但是现在人大却没有进行监督,或者监督甚少,因此公民则不得不自己去行使这种权利。“公民自行行使权利的监督成本很高的。”王文章说,因为公民和政府的信息不对称,行使监督权利过程很困难,但有监督比没监督好。
“如果是一个较真儿的公民,他会继续追究,我们应该对这样的市民给予尊重。”王文章说,从某方面来讲,政府没有公开信息也是因为公民的冷漠,没有行使权利。因此,希望继续观察事态的发展。
我咨询过律师,他们表示从没听说这个数据在财政决算中,但能够给予这个回函是一种进步,表明政府对待市民要求公开信息的态度是诚恳的。回函上写的是“(2011)第一号”,是今年第一份回函。目前我没有遇到任何方面的压力,再等等3月的结果吧。——律师助理叶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