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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玉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8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0年是天津发展历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市人民坚决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团结一心,艰苦努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水平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和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开创了天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维护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在提高立法质量上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在加强经济方面立法的同时,重视社会领域的立法,不断完善我市的地方性法规。一年来,共审议了地方性法规案和法规性决定案13件,表决通过10件,对我市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规范、引导和保证作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14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范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有利于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广大职工共享发展的成果。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职责,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制保障。审议通过的《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范了供热采暖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是我国关于规范农民教育培训的第一件专项立法,对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细化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吸引民间力量开办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繁荣我市教育事业。审议通过的《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完善了我市促进专利发展、保护专利权的政策措施,对于推动研究开发核心专利技术、关键专利技术具有重要意义。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旅游条例》,规范了旅游经营服务、旅游者的权益和义务,有利于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公园条例》,规范了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对促进我市公园事业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圆满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在常委会主持下,用一年时间,对我市现行的150余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清理。常委会作出决定,废止了地方性法规4件、修改了40件,集中解决了现行地方性法规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维护了法制统一。
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市地方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和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法规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立了市人大立法研究所,为加强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重视法规宣传,推动了法规的普及和实施,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二、围绕中心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常委会坚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依法行使监督权,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视察7次,备案审查市人民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9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节约能源法、科技进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报告,视察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和郊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强调要大力实施产业提升战略,构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以项目促调整、促转型、促升级,壮大经济总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听取和审议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报告,开展科技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强调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快构筑自主创新高地。视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强调要大力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6项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强调要加强财源建设,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支持审计部门贯彻执行审计法,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坚持每季度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形势,积极提出建议,为我市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
积极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视察绿色交通发展情况,强调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改善能源结构,倡导绿色交通,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听取和审议城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坚持科学规划,高水平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经济繁荣、生态宜居的新城镇。视察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视察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强调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创新理念,完善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视察气象工作,强调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纪念津沽环保行15周年,开展2010年津沽环保行活动,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视察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筑质量和安全工作,提出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相关制度、狠抓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建设质量管理、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等建议,促进了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推动了安全质量责任的落实。
加强司法工作和其他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报告,强调要更加重视大调解工作,不断完善格局、创新方式,提高调解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参加我市“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加强阶段性评估考核、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确保经费落实等建议。听取和审议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工作视察,强调要坚持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发,打造高质量的友城平台,拓展国际交往空间,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1134件,接待来访6275人次。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听取有关汇报,批转了600多件群众来信,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定期分析信访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排查、协调和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推动了群众合法诉求的解决,为建设和谐天津做出了积极努力。
人大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目的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尊重和维护。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抓住增强实效这个核心,把推动中央重大部署和市委重要要求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有实效。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搞好服务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做好服务。我市各级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积极投身天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和示范带头作用。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建言献策。根据市委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的部署,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献计献策活动,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人大代表积极参加,深入调查研究,提出400多条建议。这些建议涉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搞好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改善民计民生、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推动政府改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6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向常委会作出报告。其中,12件议案涉及的7件法规列入了常委会立法计划。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4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复完毕。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133件建议,已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复完毕。根据代表建议,市人大网站开通了代表邮箱,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收到了较好效果。
搞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坚持代表统一视察日制度,组织会前视察和知情视察。及时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提供政情社情资料,帮助代表知情知政。召开代表与市长座谈会,请代表为全市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组织代表专业组参加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共有代表78人次列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邀请有关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举办了3次专题讲座,共有代表1400人次参加。注重发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作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重点,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798人次,为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打下良好基础,得到了代表和有关方面的好评。
做好为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我市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会前视察和集中学习,了解我市“十一五”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了解2010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为出席大会、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代表们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组织代表赴兄弟省市考察,参观世博会,学习先进经验,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促进交流。
四、适应形势要求,提高整体效能,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对于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至关重要。一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搞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参加了天津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天津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深刻阐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殷切勉励天津人民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着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做好天津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迅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调整完善年度工作安排,编辑出版专刊,自觉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市人大的各项工作之中。
隆重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1980年我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设立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从法制上保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全局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去年,我们举办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回顾总结和广泛宣传了3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每当中央、市委召开重要会议,我们都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传达学习,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使大家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履职培训制度,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就建设学习型政党、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握天津经济形势、推动自主创新、生态市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议事质量进一步提高。认真走群众路线,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全年有179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础性工作,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履职需要,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经济发展走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等,确定并实施了21个重点调研项目,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参考。举办了第一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表彰了2008年、2009年形成的37个优秀成果。
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审议拟定有关法规案、决议案,初审“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做好执法检查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就社会保障、建设平安天津、土地管理、科技普及、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加强和改进海外侨务工作等重要问题,开展了60多次专题调研视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常委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加强机关建设。抓好学习培训,加强教育管理,提高专业素质,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制度,健全机构,理顺机制,促进了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积极推进机关人事制度改革,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交流任职等方式,选拔任用了一批局处级干部,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搞好机关环境建设,改善了工作条件。抽调机关干部参加全市“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服务工作组,既为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也在实践中锻炼了干部。
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统一起来,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6人。其中,任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及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27人,任免政府组成人员6人,任免法院审判人员和检察院检察人员233人。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核、颁发任命书、任后履职发言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常委会注意加强与外国议会间的交流,接待外国议会和国际组织代表团15批、外宾195人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应邀率领市人大代表团,出访了友好国家,交流立法、监督工作经验。在对外交往中,积极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成就,宣传天津改革发展稳定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大好形势,促进了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常委会还注意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市人大的交流,接待来访代表团组255个、2153人次,增进联系,相互学习,共同做好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各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对地方立法规律性的研究还需要深化,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实效性还有待增强,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范围还要继续扩展,在提高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听取和落实代表意见,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努力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着力”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保障和促进“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使制定的法规更加适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修订滨海新区条例,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制定、修改节约能源、促进科技进步、保护海洋环境等地方性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制定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建筑节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风貌建筑等地方性法规,推动形成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格局。制定修改残疾人保障、气象灾害防御、控制吸烟等地方性法规,提升社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功能。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和人大立法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和把握地方立法规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更多地参与立法工作,继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做好统筹协调,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完成。开展立法后跟踪问效,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规宣传,努力增强法规实施的群众基础。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其基本特征、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探索和尝试深化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郊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信息化促进条例、节约用水条例执法检查。视察服务业发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消防工作、华侨和海外归国留学生权益保护等情况。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审议法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检察院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有关方面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跟踪检查,审议“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搞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工作实效。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按照市委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部署,组织人大代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贯彻执行代表法、把握经济发展形势等主题,搞好代表专题培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进修学校作用,丰富学习和研讨内容,拓展培训进修方式,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立法、监督工作。继续做好为天津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组织好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学习培训等活动。依法指导我市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善于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认识,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提高议事水平,夯实决策基础。密切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指导、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共同推进我市人大工作。重视人大理论研究,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各专门委员会和机关工作部门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使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方式更加完善,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位代表!天津的发展正处在一个至关重要、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催人奋进,要完成的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