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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建委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冲锋衣”事件中有违规行为,并决定对房屋安全鉴定处处长作出行政警告处分。已经发放到每位员工手头的冲锋衣由员工个人来埋单。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拿近2000元一件的冲锋衣来御寒还真是一件令人眼馋的事儿。这让民众深深意识到:有个有钱又敢花钱的单位暖和着,真好!人家说了,这是“劳保用品”,而且还是“货比三家”精打细算后出的手,再加上不是财政拨款、是“自有资金”……这些煽情的理由一摆出来,仿佛这2000块钱的冲锋衣立马就和蔼可亲起来。
相关部门闻过即改,这是值得表扬的。但问题是,你说买冲锋衣的钱是“自有资金”,这恐怕就要让人浮想联翩了———房屋安全鉴定处的直属企业南京房安建筑技术公司为什么这么有钱?2010年尽管我们的宏观经济面形势不错,但多数企业还是战战兢兢,出手哪敢如此阔绰,那么,这个直属企业赚的“丰厚利润”又是来自哪里呢?这个“自有资金”,一下子令人联想到眼下蹊跷的房价构成。
据说南京住建委公布了三点处理意见,其中第一是“所购买的冲锋衣费用,全部由领到衣服的个人承担”。这个做法看起来很像亡羊补牢,但实质却是错上加错。冲锋衣又不是工作必需品,凭什么单位要组织代购?购买行为得到全员授权了吗?按理说,既然决策错了,那就是“谁出的主意谁负责”。现在倒好,每个人都要为这个错误决策而“埋单”,这合理吗?钱是我的,你却硬把衣服塞过来,然后说“统一收钱”,这和强买强卖还有什么差别?
我更怀疑,所谓的“个人埋单”会名副其实吗?在舆论的压力下,也许现在是让公务员个人掏2000块钱买套衣服,可等舆论风波一过,如果以某个名义,给住建委公务员发笔额外的福利,把2000块钱变相还给个人,又有谁能发现?没有外部监督,缺乏预算约束的“个人埋单”,我看实在不靠谱。□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