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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青年租房后伪造房产证及身份证,而后用化名在网上发布虚假售房信息进行诈骗,四个月骗得12人购房订金5万余元。日前,河西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周先生家住本市河西区小海地。2009年9月,因女儿考上了实验中学,周先生便想在学校附近买一套房子,可看了多处都不满意。
2010年1月初,周先生在网上看到一个叫小铮的人发布卖房信息,房子正好在实验中学旁边。周先生和小铮联系后,看到房子非常满意,便打算买下。小铮说这套房子是他父亲的,如果周先生想要房子,可以先和自己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随后再跟他父亲办理过户手续。于是,周先生便和小铮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付了1万元订金。
随后,周先生多次打电话给小铮,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都被小铮以父亲在外地为借口拒绝。到了3月份,周先生再打小铮的电话总是关机。周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3月20日,小铮因涉嫌犯有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审讯中得知,小铮只是个化名;其真名叫赵令宜,今年22岁,是本市一家证券公司的业务员。赵令宜供认,其在网上发布的售房信息是假的,而房子是自己租来的。他伪造了该房的房产证及身份证,而后用化名在网上发布虚假售房信息。
自2009年12月开始,赵令宜采用同样的方法,先后诈骗了12人的订金,共计5万余元,所得赃款已挥霍一空。日前,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向河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令宜目无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现金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记者王姝雅通讯员徐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