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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机关办理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通建”)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挪用5.8亿公款案日前有了结果,董跃进一审被市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此案侦查中牵出案中案,董的上司、中通建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瑞涉嫌受贿13万余元,被提起公诉。
2010年7月28日,董跃进被控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据检方指控,董跃进利用职务便利,在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受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皓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委托,代理进口货物暨开具信用证业务的过程中,要求上述公司将应当直接支付给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的货款5.8亿余元,支付马连龙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中润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用于增加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流量,申请银行授信等使用,至案发时尚有1300余万元未归还。
5.8亿的挪用公款数额使此案成为本市司法机关办理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检察官介绍,董跃进的妻儿早已移居国外,长期独自生活,是名副其实的“裸官”,受贿所得部分钱款也被妻子带到国外。
据检察官披露,他们在办理董跃进案时发现,董最初在中通建下属单位任职期间,就曾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抓了个现行。按照干部纪律规定,董跃进应当被直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然而,他不但没有受到内部纪律追究,不久后还被提拔为上级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这一切,得益于上司李瑞的“关照”。据起诉书指控,从2000年至2008年,李瑞利用职务便利,为下属董跃进在职务晋升、工作便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李瑞先后收受董给予的金钱、苹果手机、高尔夫球杆等款物,合计人民币13.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李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期开庭审理。(记者刘可)
李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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