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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路边的一个鞭炮摊突然起火,巨大的鞭炮声和浓烟将路人吓了一跳,停在旁边的一辆面包车被烧毁。截至昨天凌晨,属地派出所连续派出警车对界内的鞭炮销售摊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和安全提示。
前天22:50左右,在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只见路边的一个鞭炮摊突然起火,巨大的鞭炮声和蹿起的火苗将马路完全封锁住,天空中到处弥漫着呛人的浓烟,就连旁边停放的一辆金杯面包车也被引燃。从这里经过的汽车不得不立即停在路边等候。
公安消防五马路中队和西站中队的消防车随即赶到了现场,此时,马路已经被漫天的白色烟雾笼罩起来,消防人员一边灭火和抢救没有被引燃的鞭炮,一边将现场封锁起来。几名消防人员还举着水枪对引燃的面包车喷水,防止发生爆炸。十几分钟后,大火终于被扑灭。鞭炮摊的部分鞭炮被烧毁,金杯面包车被烧得只剩下车架子。
记者赶到现场时,近十辆警用车将现场围住。一名目击者称,当时就听到了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只见对面的鞭炮摊突然发出声响并燃烧起来。
现场的消防人员表示,发生火灾后,负责看夜的人员纷纷跑了出来,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据属地派出所初步调查,摊主表示是别处燃放鞭炮和烟花的火星坠落到了鞭炮摊中,才引起了爆燃。截至发稿时,起火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安监部门
烟花爆竹要在防火阻燃棚销售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处介绍,从2011年开始,凡是在本市春节期间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点,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提供给零售点防火阻燃棚销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之间最小间距不能低于50米;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距离;与变压器及公共电器设施保持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高压线下方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严禁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内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严禁设立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
节日期间,安监部门也对本市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安检和消防部门提示,春节期间,销售烟花爆竹还要持续十多天,各摊位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出现火灾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