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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徐杨见习记者李佳萌】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新下发了《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各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少于95%,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按照新的要求,全市各个医院都要合理调配护士人力,护理部能够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对全院护士进行合理配置和调配,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在科室、病房层面根据工作量调配护士。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小于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一级护理患者数量较多的病房,护士配置应当适当增加。病房要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每个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全程全面负责。责任护士熟悉自己负责患者的病情、观察重点、治疗要点、饮食和营养状况、身体自理能力等情况,并能够及时与医师沟通。同时,各医院要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