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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春节期间,天津市消协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和投诉66件,问题涉及商品11类和服务8类。其中,通讯产品类11件,烟、酒、饮料类4件,家居用品类4件,分列商品类投诉前三位。销售服务类9件,餐饮服务类7件,文化娱乐类3件,分列服务类投诉前三位。从投诉问题的性质来看,主要集中在价格争议、产品质量问题和销售承诺不兑现等方面。
一、手机质量问题节日不减
春节期间的手机投诉仍以非正常关机、接收信号不佳等质量问题为主。手机购买时间多在春节前5至30天内,有的是为了春节更换新手机,也有的是作为节日礼物赠送子女或朋友。因此,手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满情绪难以平复。
二、餐饮服务约定不清
近年来,春节期间订餐特别是年夜饭销售十分火爆,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随之而来的消费投诉也有所增加。主要表现在:1、订餐时只订房间,不与消费者约定菜品和价格,用餐时菜品涨价,如消费者不认可涨价,定金不退。2、餐厅服务忙乱,上错菜、算错价、不开发票等问题引发投诉。
三、购物返券消费限制多
春节期间,一些商家大搞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宣传中强调优惠额度,而对返、赠代金券的使用限制没有做出足以使消费者注意的明示,造成消费者使用这些代金券结算时与商家发生争议。例如:先后有5名消费者反映人人乐超市推出促销活动,节前购物赠券5元,消费者春节期间使用该赠券才被告知“需消费满68元才可以使用一张5元赠券”。目前,市消协正就此问题进行调查。
四、价格变动不明示
从投诉问题的性质来看,因价格引发的投诉争议较为突出。除上述订餐价格问题外,商场、超市涨价不换价签致使标价与结算价格不符,电器城宣传促销全场减价而购物结算时却告知消费者所购商品不参加优惠活动,KTV春节期间加收包间费不明示等行为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有些问题涉嫌价格欺诈。
此外,还接到少量如服装鞋帽质量问题、家电维修不及时、怀疑购得假烟假酒等节日期间易发的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