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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2月11日电: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天津滨海新区日前出台《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办法》(简称办法),从今年起,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每年全区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开支,今年工作经费达1000余万元。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区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其中,区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标准按全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标准,居(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每月600元,街(镇)以上级别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每月800元;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标准每人每月150元。(记者刘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