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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春节假期,因燃放鞭炮造成的火灾和人员伤亡让人扼腕。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数据显示,2月2日零时到2月3日上午8时,全国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多万元。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据了解,仅除夕夜,上海就出动了3万余名市容环卫职工坚守岗位,清除烟花爆竹垃圾1000余吨。(《四川日报》2月10日报道)
“爆竹一声旧岁除,千家万户入屠苏”,王安石一句诗,勾勒了中国几千年春节的景象。如今,这除旧岁的一声爆竹,成为了喜庆的烦恼。有人在网上直陈燃放鞭炮“三宗罪”:噪音、污染、引发火灾。其实,烟花爆竹的“罪过”,远不止于此,据了解,今年除夕零时至初五22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致伤388人,其中一人摘除眼球,另有2人死亡。爆竹惹祸,已形成了共识。
爆竹声声,响了几千年,为什么单单在当下这样受关注?这不能不归结于社会的进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住宅密了,空地少了,高楼多了,空间小了,烟花爆竹所释放的能量势必要受到阻挡,结果就是爆竹声声惹人恼了。
如当年的解禁呼声一样,如今“禁放”的呼声日起也就不足为奇。
不过,当一件事物传承了几千年,已镌刻在了传统文化的字典上,就成为了一种民俗,不可能一下子让其绝迹。中国很多城市,都有过从“禁放”到“限放”的过程,这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对民俗的一种尊重。
燃放烟花爆竹这一民俗,即使有其不合理性,也不至于造成诸如大火这样的危害,把棒子全打在“民俗”身上,似乎并不公平。造成火灾、噪音和污染的,很多都是不当的燃放和过度的燃放。
在古代,人们也就是点燃青翠的竹子,用劈啪声来驱逐所谓的“年”,如今,燃放烟花爆竹越来越表现出一种攀比和盲从。人们通过烟花爆竹来显示自己的实力,在我们记忆中的“小鞭儿”早难觅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各类“重型武器”。
用鞭炮的“火力”来显示自己的实力,是很多有钱人追逐的游戏,动辄购买几万乃至几十万的鞭炮燃放,这已经不是在营造喜庆氛围,而是在制造重大事故,变成了严重的公共危害。更何况,有些人还把燃放爆竹当做了一种迷信,认为可以祛祸免灾,这完全是在曲解民俗了。放鞭炮,崩不去晦气,也崩不出一年的好运,却有可能崩出祸端。这不是烟花之过,而是人为之祸!
烟花爆竹引起的大火等各类事故在提醒我们,应该理性地对待民俗,而不是把传统的民俗变成了陋俗。
烟花爆竹可以带来喜庆的年味儿,但不该是寻求刺激和快感的渠道。无所顾忌地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侵害,社会在进步,人类的文明也不该停留在未成年。既然失去了农耕时代那种广阔的场地,就需要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来减少祸端,维持优良秩序。
因为不当的燃放造成祸端,就把烟花爆竹这一民俗彻底否定,似乎也有失公允。就好比西班牙斗牛,不仅斗牛士是危险的,对牛也不公平,为什么还存在,这也是民俗的力量。既然燃放烟花爆竹是年味的物质表现形式,很多人还期望保留,我们该做的,是如何对其规范的管理,如何赋予这一民俗时代的色彩,划定其合理的限度,让其只有喜庆,没有烦恼,这样,爆竹声声,才是新春喜庆的节奏。